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0、101号通告

来源:PET保护膜    发布时间:2024-02-14 15:13:47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现就做好入锡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设9条高速公路入锡货运通道:G42玉祁、G42苏南硕放机场、S19羊尖、S19安镇、S19硕放、S48陆区、S58华庄、G2江阴南、G25宜兴东。

  二、暂时关闭15条高速公路通道:G4221青阳、G4221新桥、G25丁山、S39和桥、S45张渚、G2/G42无锡、G2/G42无锡东、S19东港、G42无锡北、S48无锡西、S58马山、S19无锡新区、S19新安、S58南泉、S58军嶂。

  三、入锡的保供货物运输车辆,由本地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提前通过“灵锡”APP中“货运申报”系统线上入锡申报、申领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

  持电子通行证的车辆,需从上述9条货运通道入锡,查验司乘人员的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当天往返的入锡车辆司乘人员,由本地收货企业或托运企业到查验点登记信息后“点对点”接送,即到即卸(载)即返,从原道口离锡。确需在锡驻留的司乘人员,由属地严格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无电子通行证的返锡货物运输车辆,按规定程序查验后,由收货企业或所在社区在查验点登记信息后“点对点”接回,确保途中不逗留、人员不下车,由属地严格按要求对司乘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有无锡户籍或在无锡有固定居所,确需返锡的其他司乘人员,经核查行程卡、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查验点进行病毒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后可通行。

  请广大市民积极努力配合执勤人员开展查验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4月1日晚,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核算检验测试时发现一名(系第99号通告无症状感染的人①的同事)初筛阳性。 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随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疗。 2日 上午,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的人。 接报后,市、区两级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和隔离管控,严格落实相关场所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该无症状感染的人于3月30日被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验测试均为阴性。其密接16人(此前作为无症状感染的人①的次密)前期均已落实集中隔离,3月30日-4月1日三次核算检验测试均为阴性;截至4月2日15时,排查次密7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第一次核酸检验测试均为阴性。已采集相关场所物品和环境样本15份,核酸检验测试均为阴性。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5.1万平方米。

  截至4月2日15时,我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已完成核酸采样457.9万人次,已出结果341.5万,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全市其它区域已完成核酸采样415.6万人次,已出结果299.8万,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的人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请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配合核算检验测试,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