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批村卫生室遭“巨额罚款”专项整顿开始了
来源:leyu官网-PE保护膜 发布时间:2023-10-19 06:56:42
今年来,为加强基层医疗用药用械安全,多地开展药品、器械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各队的村卫生室进行重点排查。这一查,就有大批
在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2023年1月-9月处罚名单中,当地30家村卫生室和诊所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这些村卫生室分别受到警告和罚款,其中一家卫生室最高被处2万元罚款。
同样在近期的专项检查中,山东省郓城县也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7家村卫生室因违反规定“榜上有名”,这些村卫生室均被处2000~5000元的罚款,其中有4家罚单金额均达5000元。
村卫生室作为基层的小型医疗机构,收入并不丰厚。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小小的村卫生室屡遭罚款呢?
1、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从事非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多家村卫生室因此被警告,并处罚5000元罚款。
2、村卫生室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导致违法违规,并给予警告并处罚3000元。
3、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多数村卫生室因此被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同时被罚款人民币5000元。
4、未取得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多家村卫生室被罚款5000元。
进入人体组织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作用未达到消毒要求,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一村卫生室因此被罚3000元。
以上山东省这批被处罚的村卫生室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也为各村卫生室和村医再次敲响了规范执业的警钟。
虽然身处基层的村卫生院,在医疗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上,标准和规范没有大医院完善和严格,但也要科学使用,合规处理,毕竟,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早就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值得基层医生去收藏学习,并引以为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禁止性规定,销售、使用过期药品,显然属违法行为。
国家对于销售假药的行为,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不仅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还要根据药品货值进行罚款。其中,货值金额不足1万的,也按1万元计算。
同时,对于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也很严格,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具有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严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第五十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属于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中的情形,不仅要没收过期医疗器械,而且根据器械货值,至少要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现医疗废物管理失当的行为,应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一定罚款。
如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处罚结果还是针对暂未发生医疗事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村卫生室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药品、药械违规导致医疗事故的,后果则更加严重。
另外,各位村医在行医过程中,还需注意一种情况,就是自身有没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如在没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擅自为他人诊疗,一般是以非法行医罪定罪处罚的。而此时由于导致了人员的死亡,则按照《刑法》336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造成就诊人人身损害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医疗事故本就说不清道不明,放眼全国,因为违规执业导致事故被处罚的案例可谓是屡见不鲜。
无论是卫生院,还是村卫生室,总有那么一些乡村医生,因药物违规使用而处罚惨重,甚至锒铛入狱。
西峡县回车镇垱子岭卫生所村医谢某,因清理过期药物不及时,被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查到法莫替丁片等已过有效期药品,随即对这些药品进行扣押核算。
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其迅速整改,并对其处罚10万元。
山东栖霞某村卫生室,先后从某内科诊所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给李某某等十名患者、
村卫生室提供不出其购进的上述中药饮片和甘露醇注射液合法的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发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等证明文件。
于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村卫生室作出货值金额七倍(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罚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
福建省漳州市,有12名村医医生违法使用一种严格管理类口服液,最终被判刑。这12名医生,在当地各自经营的诊所或卫生室内,多次使用出售可待因口服液(该批次“可待因口服液”检出可待因、麻黄碱成分),次数为4次至375次不等,得款在2150元至110957.8元之间。
其中,一名村医张某某情节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而13名被告人(包括11名基层医生),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不可否认,在村医队伍中,有一部分还做着同样违规事情的乡村医生,或许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规定。
但很多事情,不是看起来合理,就真的是可以做的,每个医生,每家医疗机构,都应该依规定合理合法执业、营业。做好以下3点,能少罚不少钱。
1、所有进购的药品做好购销台账(发票保留),按时进行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理论上须交由上级卫生院统一销毁处理;
2、药品做好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3、用药配伍、有没有输液资格、抗菌药物使用、精神类药品等问题亦是村卫生室药品需要注意的几点关键。
4、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所)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1、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2、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根据机构规模配备相应医疗废物周转箱,容量满足定期周转要求,定期开展周转箱保洁、消毒;
3、清洁物品、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三类物品的存放场所应在院区建设,存放场所应明确分隔,独立成室,并张贴醒目标识;
各位村医一定谨记,持有齐全的“两证”,才能开展诊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1、村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并在所注册村卫生室执业称为合法执业。尚且还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不按注册的执业地点行医,执业地点不符合,合法性就变了。
3、超科目、超范围实质上就是无证行医。如果你是中医诊所、卫生室,就千万别用西医诊疗手段看病,更别说擅自去做外科手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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